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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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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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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9 10:0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涧沟镇的,我要办准生证。但是个涧沟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有点争执,现在他们不给我办理准生证,小孩还有一个月就要出生了,你们告诉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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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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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10-30 13:56
请提供你的姓名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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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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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0-11-03 15:01
楼主你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发放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五十九条规定:拒绝、妨碍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愿意,请你告知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了解具体情况,从而尽快解决你所反映的问题!咨询投诉电话;4022431。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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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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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0-11-03 15:22
楼主你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发放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五十九条规定:拒绝、妨碍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愿意,请告知你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了解情况并尽快处理,咨询投诉电话:0564-4021823,4022431,4037431。
欢迎监督,同时,感谢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配合!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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