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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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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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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2 10:04:4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明珠大道邮政局东边的那两栋大楼,是不是影响新城区形象,该不该拆迁;请大家根据寿县实际情况议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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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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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0-11-13 08:40
寿县还是贫困县,建议政府把有限的财力放在新城区其他新开道路建设上,哪里还是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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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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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0-11-13 09:58
应该拆迁,因为那是上届政府规划的,已经不符合新城区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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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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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0-11-13 10:38
应该和东边的邮政大楼一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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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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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0-11-13 10:40
应该拆迁。我主要是这样想的,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个规划的实施必须要完整,说白了,这几年的努力不能因为这两栋楼而破坏了明珠道的整体规划。再说,在明珠路的两栋楼肯定是不符合我们当前规划的,甚至是不符合当时规划的,也就是说,它可能还是违章建筑。因此,我赞成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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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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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0-11-14 09:53
南门外建设该拆迁的坚决拆迁,能保留尽量保留,不能图好看,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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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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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0-11-15 20:50
南门外建设该拆迁的坚决拆迁,能保留尽量保留,不能图好看,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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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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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0-11-17 15:46
那二栋楼应像原粮贸大厦【现建设局】一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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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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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0-11-18 10:12
城市改造不能牺牲群众利益,土地增值不是政府和开发商创造的,而是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老百姓祖祖辈辈共同创造和建设的。要化解拆迁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经常换位思考,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想问题。按照政策,政府对被拆迁户的房子进行评估后,给两三千元一平方米的补偿款也不是不可以。但老百姓拿着这笔钱,再回到同样的地方很难再买到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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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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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0-11-18 10:36
城市改造,不管是经营用房还是居住用房只要坚持原地回迁,拆一还一的原则,让老百姓得到城市改造的好处,老百姓都是拥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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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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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0-11-20 16:54
城市改造,不管是经营用房还是居住用房只要坚持原地回迁,拆一还一的原则,让老百姓得到城市改造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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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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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0-11-24 17:13
城市改造不能牺牲群众利益,土地增值不是政府和开发商创造的,而是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老百姓祖祖辈辈共同创造和建设的。要化解拆迁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经常换位思考,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想问题。按照政策,政府对被拆迁户的房子进行评估后,给两三千元一平方米的补偿款也不是不可以。但老百姓拿着这笔钱,再回到同样的地方很难再买到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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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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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0-11-25 09:03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城市要发展,就要把一些有碍发展的事和物废弃,拆除有碍发展的房屋,也是建设新城的举措,支持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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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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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0-11-26 08:27
为了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对一些“城中村”、“棚户区”和“危旧房屋”进行拆迁和改造。这原本是一件造福居民、造福城市的好事情,但在寿县,一些建成才十多年的楼房也被纳入了“旧城改造”范围,让人们感到十分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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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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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0-12-01 10:07
南门外建设该拆迁的坚决拆迁,能保留尽量保留,不能图好看,搞一刀切。那二栋楼应像原粮贸大厦【现建设局】一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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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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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10-12-04 18:43
支持城市改造,不管是经营用房还是居住用房只要坚持原地回迁,拆一还一的原则,让老百姓得到城市改造的好处,老百姓都是拥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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