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10 | 回复: 1
|
请问人社局?
|
|
游客:102737
未注册会员
![]() |
发表于 2011-03-11 10:27:3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原来在寿县县直学校工作,失业保险一直缴纳,现在我调往其他市工作,请问我以往缴纳的保险金能转过来吗?
如果能转,怎么转?需要哪些手续?
谢谢
|
|
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
沙发
跟帖时间:2011-03-11 17:51
网友:你好!
对你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根据失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其迁出地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记录等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迁,在迁出地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随同转移。你现在调往其他市工作,可凭身份证、调动手续到寿县劳动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交于迁入地单位。详细可咨询我单位的县劳动就业局,电话40220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