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论坛首页 > 百姓话题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
请问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游客:031645
  • 1 主题
  • 0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楼主
收回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游客:103938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沙发
跟帖时间:2011-05-23 22:39 因寿六公路加高,我家原本破旧的房子一下雨就进水。请问可以重建吗?需要哪些手续?
游客:103718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板凳
跟帖时间:2011-05-24 10:37 是呀!请县国土资源管理局答复?
游客:075233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地板
跟帖时间:2011-05-26 07:52 请寿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明确答复!
寿县国土资源局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4 楼
跟帖时间:2013-05-29 14:54 收回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程序为:根据收回土地的位置、原土地用途,剩余使用年限,经土地评估,报县政府批准后,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依据土地用途、剩余年限和土地位置等要素的差异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