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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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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931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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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5-02 09:29:3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购买信用社的房屋有好多年了,可是信用社迟迟不过户,以房产证是一个集体房产证,有个别户不过户为由,不给我过户,我怎么办,请给个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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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3057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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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1-05-02 17:30
应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交易大厅现场领取);
2、买卖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
4、房屋买卖合同(应在房地产交易所工作人员面前签署);
5、契税、营业税完税证明(在棋盘街政和楼对面征税大厅缴纳税收);
材料齐全,我局受理后,新产权人请与7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我局房地产交易大厅领取产权证。
要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寿县南照壁巷)如果是乡镇的房屋,请到各乡镇的房管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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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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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1-05-03 16:26
买卖房屋过户应由买卖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申请过户,如买方已履行购房协议中的全部义务,卖方就有义务为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卖方不履行房屋过户的义务,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凭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单方申请房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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