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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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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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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6-21 00:57:4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在人社局已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达15年了,我现在只有30多一点。1996年就开始缴了。到今年正好15年。如果接着缴下去。到退休年龄还有20年。个人也承担不起。如果不中断缴到退休年龄按现在标准还要8-10万元。听别人说只要拿了一个月的退休金,如果退休后一至二年或是稍长时间死亡。拿的退休金远远少于个人缴的部分。个人多缴的部分就不会退了。具体什么情况,盼望有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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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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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1-06-21 15:31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根据规定,参保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除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外,还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中应继承的养老金。 具体详情请咨询我局社保局,联系电话:4020275。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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