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55 | 回复: 2
|
咨询医保中心
|
|
游客:112751
未注册会员
![]() |
发表于 2011-07-05 11:27:5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医保中心:以前在社区入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在在私营企业工作,单位也交的医疗保险,请问两者之间能衔接吗?有没有矛盾冲突?如住院治疗的话,是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是用后者的医疗保险呢?谢谢!
|
|
游客:094210
未注册会员
|
沙发
跟帖时间:2011-07-06 09:42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居民在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又就业的,应由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前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4个缴费年度可以折算一年职工的参保年限。城镇居民参保一个年度结束后,不要再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只参加职工医保。在重复参保年度内,可以享受重复报销,但报销总额不超过发生费用的100%。具体详情请咨询我局医保中心,联系电话:4036504。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
|
|
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
板凳
跟帖时间:2011-07-06 09:43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居民在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后又就业的,应由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前参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4个缴费年度可以折算一年职工的参保年限。城镇居民参保一个年度结束后,不要再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只参加职工医保。在重复参保年度内,可以享受重复报销,但报销总额不超过发生费用的100%。具体详情请咨询我局医保中心,联系电话:4036504。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