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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社局: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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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226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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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7-07 16:22:2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慢性重症患者到外地复查及外购药的发票需要什么手续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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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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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1-07-08 18:11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根据规定,慢性病患者确因病情需要,需县外购药的,应凭县级医院诊疗方案向县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并经县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外购,外购药物所发生的费用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凭医疗费用发票和处方到县医保中心审核报销。具体详情请咨询我局医保中心,联系电话:4036504。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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