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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县医保中心
游客: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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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慢性病购药是不是规定太死?一个月只能买一次药而且要先把最低500元钱交给药店才能拿药,到月底才能报销。我们退休费又低,只千把元,一次拿出500元影响了生活安排。请考虑低收入者的困难,能不能改改,像平时刷卡一样。虽然麻烦了药店,但方便了患者。
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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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1-07-12 15:08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为进一步简化报销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就诊、购药,从2011年5月1日起将慢性病就诊、购药发生的费用,由原来的个人先垫付现金后到医保中心报销的结算方式,改为在网络终端直接记帐结算。参保患者可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就诊、购药,其费用在病种限额内,属个人自付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直接记帐结算,然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按月与县医保中心结算。同时规定,每次处方量应根据慢性病病种的不同确定,最多不超过一个月。你所说的每月只能购买一次且先缴500元钱,医保中心无此规定。另外,对于个别药店不按政策规定经营的,欢迎广大参保患者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具体详情请咨询我局医保中心,联系电话:4033335(职工),4032254(居民)。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