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49 | 回复: 1
|
咨询民政局!!!!急
|
|
秋枫
未注册会员
![]() |
发表于 2011-08-22 19:35:1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你好!我妈妈生了重病是急性坏死胰腺炎,先在淮南矿三院住院。我们已经用完所有积蓄并借了几万块的外债!家里实在难以承受,现在病情还在加剧,医院要求转院。我想问一下我们家可以申请低保吗?谢谢!!急
|
|
寿县民政局
未注册会员
|
沙发
跟帖时间:2011-08-26 09:26
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国家有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等救助政策,具体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办理农村或城市低保的条件
《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持有我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农村低保标准的,均有权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农村低保待遇。”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均有权获得本办法规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也就是说,我县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0元的,均可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我县非农户口的居民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20元的,均有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二 、申请办理农村或城市低保的程序
户主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核算家庭收入,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两委扩大会议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抽查(抽查面不少于50%),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县民政局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审批,并与次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 城乡医疗救助
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可以申请城乡医疗救助。
目前,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申请医疗救助的办理程序:持个人申请,出院小结(可为复印件)、新农合或医保中心结算单原件(没有参加医保的,发票原件)、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街道或社区申请,由乡镇 审核盖章后,交县民政局审批。
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电话:0564-4022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