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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县人社局养老保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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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3551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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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9-13 11:35:5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54年出生的,74年参加的工作,养老保险交至2010年6月份(还差半年至15年,打算近期缴纳),因家庭经济困难且身体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缴纳养老保险至退休年龄。请问到退休年龄时是否可以正常办理退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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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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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1-09-14 17:51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如果你是办理过录(招)用正式手续的职工,缴费年限从1974年参加工作时计算,可以不缴纳,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常办理退休;如果是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家属工、临时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保的,必须累计缴满15年,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具体详情请咨询我局社保一股,联系电话:4036276。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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