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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县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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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23:3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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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县房产局:南门外拆迁,地下室为何采取货币补偿方式,产权置换难道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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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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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1-10-31 20:29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产权调换是价值的置换,县政府对被征收人地下室采取货币补偿后,被征收人可以购买同等价值的房屋;且在征收范围内未设计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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