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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人社局
游客:0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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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您好! 请问一件事情,我是原县化肥厂的职工,化肥厂倒闭后在一直在上海一企业就业,该企业一直没给我们交社保(学历不够),仅交综保,所以从2004年开始我一直就在我们寿县交职工养老保险。去年7月1日新社保法发布以后,我现在就业的单位开始按5年过渡办法给我交养老保险,每月交124元。我想请问一下,那么我一直在我们县交的养老保险以后还要交继续交吗,谢谢!
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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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2-27 18:25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根据规定,你现在应将在寿县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上海,在上海接续你的养老保险关系,在寿县就不需要再缴纳养老保险费了,防止重复缴费。具体详情您可以咨询社保局,联系电话:4036716。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