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772 | 回复: 4
|
请问寿县公安局!
|
|
游客:050503
未注册会员
![]() |
发表于 2012-03-08 17:05:0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寿县公安局,你好!
我是寿县寿春镇建设社区的居民,男性,未婚,非农业家庭户,户主即为本人(单独户口本),户口辖区在寿春派出所。
现在要把户口迁到广州市,准备把广州的《准予迁入证明》寄回家里,让家人到派出所代办,请问除了《准予迁入证明》外,还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和材料,怎么办理?
另外我在2008年在寿县办理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都在有效期内,请问迁移户口时,这2个证件怎么处理,是否需要办理相关的迁移或变更的手续?
恳请详细答复,非常感谢!
2012.3.8
|
|
sxgaj
未注册会员
|
沙发
跟帖时间:2012-03-09 17:48
已提交,正在办理中。
|
|
游客:120228
未注册会员
|
板凳
跟帖时间:2012-03-14 00:02
请尽快回复啊,急盼!
|
|
游客:065631
未注册会员
|
地板
跟帖时间:2012-03-22 18:56
十万火急啊!!!请快点回复!!!
多谢啦!!!
|
|
寿县公安局2
未注册会员
|
4 楼
跟帖时间:2012-03-29 09:59
尊敬的网友:
感谢你对寿县公安户政工作的信任、关心和支持!
你咨询的户口迁出事宜,可以由你的家人持你本人《户口本》及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当地派出所代为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后,你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谨此回复
寿县公安局
2012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