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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寿县公安局!
游客:05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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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寿县公安局,你好! 我是寿县寿春镇建设社区的居民,男性,未婚,非农业家庭户,户主即为本人(单独户口本),户口辖区在寿春派出所。 现在要把户口迁到广州市,准备把广州的《准予迁入证明》寄回家里,让家人到派出所代办,请问除了《准予迁入证明》外,还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和材料,怎么办理? 另外我在2008年在寿县办理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都在有效期内,请问迁移户口时,这2个证件怎么处理,是否需要办理相关的迁移或变更的手续? 恳请详细答复,非常感谢! 2012.3.8
sxg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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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3-09 17:48 已提交,正在办理中。
游客: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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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2-03-14 00:02 请尽快回复啊,急盼!
游客:06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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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2-03-22 18:56 十万火急啊!!!请快点回复!!! 多谢啦!!!
寿县公安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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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2-03-29 09:59 尊敬的网友: 感谢你对寿县公安户政工作的信任、关心和支持! 你咨询的户口迁出事宜,可以由你的家人持你本人《户口本》及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当地派出所代为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后,你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谨此回复 寿县公安局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