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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寿县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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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请问寿县计生委办理准生证的生育史检查可以不做吗?那样检查伤害孕妇身体且对胎儿不好。怎么才可以不做
寿县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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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1-12-19 17:21 楼主你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立健全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母婴保健指导、孕妇产妇保健、胎儿保健和新生儿保健等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 生殖保健健康检查不是你所说的生育史检查,请理解配合。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