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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政局
游客:1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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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请问政府对孤儿有什么照顾补助措施?
游客:04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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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5-30 16:58 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600元。
游客: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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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2-05-31 09:42 这个要如何去办理呢?
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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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2-06-01 15:12 楼主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孤儿基本生活费月保障标准为600月(机构供养的为1000元)。 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对象,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 社会散居孤儿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 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 1、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孤儿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 2、孤儿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孤儿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孤儿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三张; 5、申请人填写的《寿县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 6、18周岁以上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学籍证明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财政局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