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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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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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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6-03 14:54:1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县旅游局:
我们国家很多优秀的旅游城市都有自己统一的旅游标识(徽章),利用它可以统一形象对外推介,而且可以开发旅游纪念品增加经济价值,还可以统一印制在所有景区门票上增加统一的管理。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我县,是否可以像社会征集代表我县特色的徽章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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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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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6-06 15:14
可以搞个简单的宣传片,广告片,可以在市省一级电视台来个2秒的广告。中央电视台可能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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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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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2-06-12 09:48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寿县旅游业的发展所给予的关注!
关于旅游城市的旅游标志,实质上是打造寿县旅游品牌的问题。旅游品牌涵盖内容丰富,包括名称、标志、口号、象征物、代言人、包装等。特色鲜明、深入人心的旅游品牌能够为旅游城市带来持续的经济效益。
此项工作寿县旅游局正在逐步开展。目前已通过社会征集的方式确定旅游口号——“一城人文典故、千年魅力楚都”,并已应用推广。
而旅游标志等其他工作也正在筹划,并在后期开展社会征集活动来确定。
寿县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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