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论坛首页 > 社会发展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寿县寿春城遗址等保护规划的批复
游客:065659
  • 1 主题
  • 0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楼主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寿县寿春城遗址等保护规划的批复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寿县寿春城遗址、含山县凌家滩遗址、泾县查济古民居、潜山县薛家岗遗址、凤阳县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并根据批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省政府原则同意含山县凌家滩遗址等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科学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对于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合理利用的关系,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保护文物的重要性,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将保护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省文化厅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当地政府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尽快制定具体保护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