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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药监督局饭店收一次性餐具费用请药监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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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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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6-15 14:34:0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近日,本人到德庄火锅店消费,结帐时饭店另外每副餐具收费1元,我当时问收银员:现在国家规定饭店提供餐具不得收取费用,你们怎么还收,消费者可以拒付的。她回答说我们一直都收,没人管过,不付不行。前几天我看新闻报道,饭店收取餐具费用明明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并且现在正在开展治理工作,可管理部门怎就没动静呢?等待药监局的回音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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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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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6-15 15:46
唉,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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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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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2-06-15 16:01
首先感谢楼主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注!
现对楼主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25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
2、根据安徽省工商总局2011年5月3日印发的《关于叫停餐饮服务企业有偿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通知》,“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的行为,消费者可通过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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