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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寿县民政部门:高龄补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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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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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6-22 17:44:1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2012年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号》中关于老龄津贴发放问题,“从2012年起在在全县建立普惠制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将全县85岁以上高龄老人全部纳为高龄老人发放对象”。请问县有关部门:该项工作归那个部门管理?如何办理?何时办理?标准多少?既然现在为85岁,那么过去是多大年龄?各年龄段标准一样吗?(过去仅听说过百岁老人有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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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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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6-26 10:44
发放对象和范围
凡寿县户籍 ,自2012年起,在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年满85周岁的城乡高龄老人,均为本年度发放对象。
发放标准
85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年200元高龄津贴; 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长寿保健费不重复享受高龄津贴。
具体发放实施办法正在制定工。(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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