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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住房公积金:办公室贷款年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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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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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8-02 15:41:4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住房公积金办公室的同志:
我是2010年11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本来想少贷几年的,但是当时你们核算我的工资水平说,要贷214000元,必须贷21年,后来就这样办了。但是到建行去办理业务时,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哪有办21年的,只有20年,还让我回去重新办理(更改一下),后来就回你们那里反映并更改了。但是我现在查询我的帐号发现,我的贷款信息依然是21年,这不是与银行的不一致吗?请问这个是否要弄清楚一下,毕竟多贷一年要增加我们贷款人的负担啊!请给出一个合理答复,也可以让我去面谈一次,都可以,只要弄清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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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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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8-03 10:26
您好,贷款额度及年限有个人征信、家庭收入、年龄、公积金缴存等综合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可达30年,延长贷款年限是为了借款人能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确保按时还款,当借款人经济收入上涨时,可申请提前还款,因此不会增加额外负担。具体情况可随时致电4108057或到城投大厦三楼住房公积金面谈。
感谢您对我们业务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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