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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住建局详解寿县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置换暂行办法
游客:08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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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住建局详解寿县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置换暂行办法
游客:08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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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8-08 08:47 很需要。我们平民能否享受政策出城?
游客:10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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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2-08-08 10:15 应该尽快出台此项政策,能照顾的要照顾,比如,烈属,重度伤残军人,,,,,
游客:1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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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2-08-08 10:45 请住建局详解寿县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置换暂行办法
游客:10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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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2-08-08 10:52 请问住建局,寿县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置换何时实施,置换后住宅位于哪里,具体如何办理,面积如何计算?
游客:03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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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2-08-08 15:14 这是加速旅游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 这是给百姓办的好事。我是一名古城居民,在此时我有三问? 不知道能不能办好?能不能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不能够成为给部分有“身份证件”的特权政策?
寿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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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时间:2012-08-08 15:42 寿县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置换暂行办法(草案)已在寿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示,请查看。 http://www.shouxian.gov.cn/content/web_view.php?ty=15&id=36188
游客:04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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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时间:2012-08-08 16:48 如何制定、如何实施、如何推动都应该和群众沟通,涉及群众利益的更加要提前争取群众意见。
游客:05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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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2-08-08 17:24 看到了暂行办法,也不是很清楚,原以为是一比一置换,到底还是要补差价的,美梦破灭啊!差价、超出面积的房价、过户的费用、新房简单的装修,可能要10万左右,工薪阶层只能望房兴叹啊!还是凑合目前老城区的房吧,远是远点,可起码没有经济上的包袱。
游客:09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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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2-08-08 21:51 8楼讲的很对,不是一换一,老百姓是置换不起的。成新差价和超面积部分的钱就不是小数字,百姓换不起啊。
游客:08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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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2-08-09 08:23 金峰财富花园的住户可以置换吗,具体怎么换,希望有个详细说明,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游客:0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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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2-08-09 21:50 寿县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置换暂行办法 (草案)   第一条 为引导古城区居民出城,加强古城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以下简称自愿出城居民住房)产权置换,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自愿出城居民是指在古城区拥有合法房屋的所有权人。   第三条 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置换工作由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收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局、国资委、城管局、文物局、寿春镇等相关单位,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房屋产权置换工作。   第四条 县政府在新城区分期分批提供用于产权置换的房源,并将房源信息、办理时间、房屋产权置换政策等信息,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供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选择。   第五条 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产权置换房屋的面积,按其在古城区被置换房屋的面积就近上靠确定。   第六条 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住房产权置换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自愿出城居民向县征收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载明置换房屋位置、结构、面积、家庭人口和需提供房源位置、套型、面积、楼层等内容,提供房屋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县征收办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3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调查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由县征收办对申请置换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土地性质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在房屋所在地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作为产权置换房屋;   (四)选房。自愿出城居民按照“先申请、先核实登记、先选房、先签协议”的原则,到县征收办签订产权置换房屋确认书,并按照置换房屋确认书的顺序号,在统一办理期限内依次选房,本批次提供的房源选完为止。   (五)签订产权置换协议。自愿出城居民选择新城区置换房屋后,应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县征收办签订住房产权置换协议。逾期不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产权置换协议应当载明被置换房屋与置换房屋的结算结构、成新差价方式、附属物和装璜等补偿标准和金额及其支付期限、产权置换方案、置换房屋地点和面积、置换房屋交付期限、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第七条 新城区置换房屋面积与古城区置换房屋面积相等部分按照六安市住建委、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寿县城镇2009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及相关调节系数的通知》(建拆〔2009〕4号)文件规定的基准价,结算差价款。就近上靠部分房屋面积,按签约时商品房市场价格给予15%优惠计算;超出就近上靠部分房屋面积,按签约时商品房市场价格给予5%优惠计算。   第八条 古城区置换房屋面积大于新城区被置换面积部分,自愿出城居民愿意货币补偿的,也可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标准由县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定期公布。   第九条 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置换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搬迁期限提前搬迁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按置换房屋腾空交付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规定的奖励标准执行。   第十条 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与权属证明文件上的面积不符的,以房地产登记簿上记载的面积或以双方认可的面积为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县房产局负责房地产测绘,以测绘结果为准。   第十一条 自出城居民在产权置换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结清产权置换房屋价款,办理置换房屋过户手续;其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直接过户给县国资委。   自愿出城居民须在产权置换房屋交付使用后4个月内,腾空古城区内置换房屋。   第十二条 自愿出城居民腾空古城区内置换房屋交出钥匙后,县征收办支付搬迁费、附属物、装璜等补偿款;补偿标准按签约时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自愿出城居民办理置换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时按征收房屋政策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第十四条 自愿出城居民被置换房屋由县征收办接收后移交给县国资委。县国资委要加强对被置换房屋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 房屋产权置换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协议,如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居住在集体土地上村民自愿出城的,参照《寿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和《寿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游客:09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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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2-08-09 21:50 关于公布寿县城镇2009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及相关调节系数的通知 -------------------------------------------------------------------------------- 寿县房地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 根据《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26条等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寿县城镇2009年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及相关调节系数等予以公布。 附:寿县2009年度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及相关调节系数。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一 二OO九年度寿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 类别 价 格 结 构 结构 等级 建筑面积 (元/m2) 框架 结构 860 现浇砼基础,框架、梁柱承重,钢筋砼屋面、楼地面,钢、木、塑钢或铝合金门窗,外装饰、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混合结构 1 740 毛石或钢筋砼基,砖墙或部分构造柱、地粱、圈粱和过粱承重,砼板或多孔板水泥楼地面,水泥砂浆面层,钢、木、塑钢或铝合金门窗,外装饰、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2 680 毛石条基,砖墙承重,钢筋砼桁条或木桁条,平瓦屋面,水泥砂浆地面,钢、木门窗,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木结构 1 680 砖墙承重,木桁条,木基层及望砖(板)小瓦屋面,木门窗,水泥砂浆地面或木地板,水、电齐全。 2 650 乱砖填充墙或砖墙,木屋架,木桁条,望砖(板)或老虎笆(竹杆上铺芦席),小瓦屋面,普通木门窗、水泥砂浆地面,水、电俱全。 草木 结构 620 土墙或砖墙承重,木屋架、竹或木桁条,草顶,不规则木门窗,水泥地,水、电俱全。 简易结构 1 150 凡混合、砖木、草木结构的房屋檐高在2.2米以下1.8米以上的;木或钢筋砼桁条,部分砖墙承重,石棉瓦等屋面,檐高在2.2米以上,水泥地面、煤渣地和砖铺地,水、电俱全。 2 90 除去简易结构1级以下的,檐高在1.2米以上,儿是符合简易结构标准的,均为简易结构2级房屋。 备 注 半草半瓦结构房定性为草房,每平方米加10元。标准仓库(檐高在4米以上)以基准价上调6%;标准生产用房(檐高在4米以上) 以基准价上调10%。简易结构房屋不作产权调换,不加增减系数;檐高在1.2米以下的,不论结构如何都不按简易房标准进行补偿。 附二 成 新 系 数 建筑年代 1989年以前 1990-1994 1995-1999 2000-2005 2005年以后 成新系数 0.6 0.7 0.8 0.9 1 附三 区 位 系 数 类别 区位线 系数 一等 区位 寿春镇城墙内,从南门向西至代台巷,代台巷向北至定湖巷,定湖巷向东至紫城街,紫城街向东至武家巷,至内环城,向南沿城墙至南门的范围内 0.6 二等 区位 寿春镇城墙内除一级区位外的所有地段。 0.4 三等 区位 寿春镇南门向南至明珠大道南侧50米,沿明珠大道至寿蔡路,向北至护城河的范围内。 0.3 四等 区位 西门外、北门外、各建制镇主要街道两侧、寿春镇除一、二、三等区位外均为四等区位。寿六路由县农业局南至老东津乡政府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 0.2 五等 区位 除上述区位外,均为五等区位。 -0.1~0.1 附四 非住宅房屋使用功能分类系数: 性质 使用功能 系数 经 营 用 房 单位或个人经营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化工、颜料、糖业、烟酒、日杂、服装、布料、鞋业等房屋。 0.6 生 产 用 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生产、加工、服务(含菜市场、浴池)等房屋。 0.3 办 公 用 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办公、会议等房屋。 0.1 仓 储 用 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储存货物的房屋(含公益性配套)房屋。 0 附五 沿街道路两侧底层门面房系数 类别 范 围 系 数 主 要 街 道 南大街、棋盘街、东大街十字街至箭道巷、西大街十字街至大卫巷、北大街十字街至木头牌坊巷 8 东大街箭道巷至梁家拐巷、西大街大卫巷至定湖巷、北大街木头牌坊巷至观巷、北照壁巷 6 西大街定湖巷至西门、南照壁巷、箭道巷、西大寺巷(北大街至箭道巷)、南门至大圆盘、丁字路口至长途车站、南塘商城南门至阳春旅社南侧的巷道 5 东大街粱家拐巷至东门、北大街观巷至北门、西内环路、东内环路、官亭街、下官路、南过驿巷、北过驿巷、状元街、北小长街、大卫巷、南塘商城至植物油厂、大圆盘至气象局道路 3 其 它 街 道 一级、二级、三级二等以上的其它街道、三级三等建成区范围内的黄金地段 1~2 四级一等的主要街道 0.5~1 除以上范围内的其它街道 0~0.5 附六 房屋楼层及地下室系数 所在楼层 系 数 层 次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地下室 一 0 0 0 0 0 二 -0.01 0 0 0 三 -0.02 0 0 四 -0.04 -0.02 五 -0.01 地下室 -0.4~-0.6 备注:设有架空隔热板及固定隔热简易棚的,不减楼层系数。 附七 各类附属物补偿标准 名 称 补偿金额 备 注 空 调 分体式、柜式 150元/台 移装补助费 窗式 60元/台 热水器 太阳能 100元/个 电能、燃气 50元/个 门楼 正规式 800元/个 简易式 400元/个 室外 地坪 水泥 10元/平方米 大理石、地板砖等地坪与水泥一样 砖石 5元/平方米 围 墙 花墙 15元/平方米 砖墙 30元/平方米 土墙 5元/平方米 通讯 供水 供电 电话 150元/部 移装补助费 有线电视 100元/个 电表 180元/户 水表 200元/户 其它 锅炉 3元/立升 自拆 压井 100元/口 砖砌水井 1500元/口 灶台 50元/立方米 花台、水池 10元/立方米 附八 房屋装潢补偿标准 名 称 补 偿 金 额 备 注 吊 顶 墙纸天棚、纤板、灰板条、扣板 5元/m2 石膏板 10元/m2 三合板 15元/m2 门窗 包门 300元/樘 包窗 180元/樘 防盗门 300元/樘 防盗窗 80元/樘 墙面 墙纸、喷漆、喷瓷、喷塑 5元/m2 墙布 10元/m2 瓷砖、三合板 15元/m2 室 内 地 面 油漆地面 5元/m2 地板砖、水磨石 25元/m2 大理石 30元/m2 花岗岩 50元/m2 木板地 80元/m2 附九 树木补偿标准 种类 围径(公分)离地面一米三处丈量 补偿金额 (单价) 备 注 树木 20公分以上~30公分 10元/株 自行砍伐补偿费 30公分~60公分 30元/株 60公分以上 60元/株 花木草 按绿化占地面积 20元/m2 自行移植补助费 附十、搬迁费、临时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费补偿标准 1、搬迁费按所拆房屋所有权证上建筑面积5元/m2,有重机械的按重机械所置房屋建筑面积增加5元/m2。 2、住宅房过渡期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位于寿县城区规划范围的按所拆房屋所有权证上建筑面积每月4元/m2计算,位于寿县城区规划范围外的按所拆房屋所有权证上建筑面积每月3元/m2计算,货币补偿的付6个月的临时过渡费。 3、停产、停业损失费(以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计算) (1)底层门面房: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乘以沿街道路两侧底层门面房系数计算(每平方米每月不低于20元); (2)经营用房:按每平方米每月20元计算; (3)生产用房:按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算; (4)办公、仓储用房:按每平方米每月5元计算。 货币补偿的付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费。 备注:简易房不在本补偿标准内。 附十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1、房屋占地已在基本价格中含有,不再另行补偿。 2、院落占地40元/m2(按安土地使用证登记的院落面积为准)。 3、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后的拆迁,院落占地不适用上款规定。 附十二、各类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1、住宅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成新系数+区位系数+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2、经营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成新系数+区位系数+沿街道路系数+使用功能系数)×建筑面积。 3、非住宅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成新系数+区位系数+使用功能系数)×建筑面积。 4、地下室 补偿金额=基准价×(成新系数+区位系数+地下室系数)×建筑面积。
游客:1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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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2-08-10 10:02 现在的物价指数和2009年的物价指数不同,在计算时应该按在现的物价指数补贴才对。
游客:1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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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2-08-10 10:16 拆迁补偿按2009年的文件执行,补差价按现行市场价执行,二者年限不同价格也相差很大,还是老百姓吃亏。
游客:10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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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12-08-10 10:31 《关于公布寿县城镇2009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及相关调节系数的通知》的制定依据为《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为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三十五条规定,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的同时即废止。那么自2011年1月21日起可以认定《关于公布寿县城镇2009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及相关调节系数的通知》文件无效。
游客:04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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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12-08-10 16:13 这是无效的系数。还是多研究研究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游客:04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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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12-08-10 16:30 我不会出城滴,我喜欢住城里,购物、休闲、锻炼都方便,干嘛要去那么偏远的地方。
游客:04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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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12-08-10 16:41 你的个不懂了吧,那你还不去合肥?
寿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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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12-08-11 10:35 寿县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置换暂行办法(草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县政府定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8时(星期二)在寿县房地产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方面意见,广大网友可积极报名参加听证证,发表意见,报名及参会请登录http://www.shouxian.gov.cn/content/web_view.php?ty=15&id=36188地址,联系电话:4034180,联系人:李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