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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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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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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8-09 16:23:1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家在安丰镇国税所隔壁有一栋房子,因1991年时父母外出工作,那时还没有要办理"房产证".2010年父母年迈回来了.听说别人家的房子都有"房产证",父亲从2010年至今几次去安丰镇房管局去办理"房产证",却几次都被告知现在不办理"房产证"了. 我家"房屋土地使用证"还有一年就到期了.父亲非常着急. 所以我想请问有关领导现在像我们这种情况能办理房产证吗? 如果能需要走什么程序,要什么资料? 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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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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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8-10 18:12
网站你好:根据建设部令第168号《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只要申请人申请登记的房屋符合《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我局都将依法给予登记。
请携带上述材料到安丰房管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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