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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环保局
游客:08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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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打扫卫生时,收集了一些用过的废旧电池,钮扣电池,请问如何处理比较环保?
游客:0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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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8-10 08:59 这样的人值得学习,请县环保局尽快回应。
游客:05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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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2-08-10 17:23 找块空地 深挖20米 加生石灰深埋。
游客:06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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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2-08-10 18:00 楼主提的好,这些东东都一并到了垃圾箱。俺们这想环保,没有土壤啊。建议环保局设置相应专用专业废弃物收购点,不是说要卖多少钱,而是真的不知道往哪里送才环保?
寿县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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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2-08-14 11:26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对废电池的收集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大家可了解并参照执行。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1.2 本技术政策所称废电池包括下述废物:   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一次电池(包括扣式电池)、可充电电池等;   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铅酸蓄电池以及其他蓄电池等;   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用电器具的专用电池组及其中的单体电池;   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过期产品等;   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混合下脚料等混合废料;   其他废弃的化学电源。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废电池的分类、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理处置等全过程污染防治的技术选择,并指导相应设施的规划、立项、选址、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3.收集   3.1 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以下简称为废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以下简称为废扣式电池)。   3.2 废一次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3.3 下列单位应当承担回收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的责任:   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制造商;   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进口商;   使用充电电池或扣式电池产品的制造商;   委托其他电池制造商生产使用自己所拥有商标的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商家。   3.4 上述承担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回收责任的单位,应当按照自己商品的销售渠道指导、组织建立废电池的回收系统,或者委托有关的回收系统有效回收。充电电池、扣式电池和使用这些电池的电器商品的销售商应当在其销售处设立废电池的分类回收设施予以回收,并按照有关标准设立明显的标识。   3.5 鼓励消费者将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送到电池或电器销售商店相应的废电池回收设施中,方便销售商回收。   3.6 回收后的批量废电池应当分类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工厂(设施),进行资源再生或无害化处理处置。   3.7 废电池的收集包装应当使用专用的具有相应分类标识的收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