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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寿县计生委:农村户口是否可以生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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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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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9-04 08:28:3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老婆之前生过一个小孩,但没有办理结婚证一类的,就是什么手续都没有办理过的,而且当时她还没有成年,现在我和她结婚了,我想问一下计生委,我和我老婆能不能办理结婚证,能不能生育两个小孩<因为都是农村户口,我想问一下政策是不是允许我们生两个孩子?急,望计生委及时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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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口计生委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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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9-07 10:49
楼主你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五)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六)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七)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一)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二)大山区的乡,女方在农村,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如需咨询,请致电0564-4021823,4037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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