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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教育局如此答复是在糊弄广大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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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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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9-05 21:23:2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今天浏览寿州论坛,看见 2012年9月4日 一帖子,内容是“今年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说是一年级未满六周岁的孩子一律不给上,但是本县的小学却在放宽条件,而且几个小学的条件都不相同。请问年龄不够的孩子可以录入学籍吗?如果不入,何故要放宽条件;如果入了,如此放宽学生年龄条件到底是谁定的?”但是寿县教育局在2012年9月5日的回复是“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原则上不接收不足龄学生(至招生当年8月31日不足6周岁),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批准。”这样的回答完全在糊弄我们广大网民。什么叫“原则上不接收不足龄学生(至招生当年8月31日不足6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本就不应该接收不足龄学生,接收就是违法,难道作为寿县教育局不懂吗?还有什么叫“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批准”,所谓的“特殊情况”是不是就是送上礼的???请给出一个合理的所谓“特殊情况”的标准!恳请寿县纪检委介入调查,结合新学期开学乱收费一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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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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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09-06 14:06
“原则上”、“特殊情况”等模糊性词句,给了某些特殊人群经营手中特权的机会。就孩子上学这么屁大点事,至于这么遮遮掩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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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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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2-09-06 14:49
说的好,顶楼上的!现在这个社会需要透明化,需要公开化,百姓呼唤真正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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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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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2-09-06 14:59
开玩笑,都透明了,我们的灰色收入还会有么?傻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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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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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2-09-06 15:06
是呀,刚开学,学校的老师就指定书店让孩子买书了,不买不行。谁允许的,学校不管吗?每个年级都买,到书店都不用说是什么书,就直接说哪个学校的几年级的就行,都包好的直接就拿给你了。还有收费问题,附小时10块钱,别的学校是125块钱,为什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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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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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2-09-06 15:47
大家都行动起来,打击学校的这股歪风邪气!还学校一片纯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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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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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2-09-06 15:54
我家孩子也不够年龄,寿县实验小学应该对社会公开解释,你们的“原则”是什么?你们的“特殊情况”又是什么?我就知道好几个学生都不足六周岁却都报上名了,请给我们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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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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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00:25
教育局、实验小学都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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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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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00:27
纠风办呢?能不能介入调查一下啊?相信你们会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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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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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00:28
难道这样公然违法的事在寿县就真的没有部门管管了吗?真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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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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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08:47
原则上什么什么,老一套了,官僚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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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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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08:48
发现寿县教育局现在的答复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显得十分强硬,比如说关于三中补课与分班的问题,说:三中一贯从严管理,出台了许多有关规定等等。言下之意就是不会有这种问题出现。但是,真的没有这种恶劣的现象吗?这种问题多年来就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而且越来越严重。寿县教育局这种工作态度应当好好反省了,这种态度解决不了问题,也堵塞不住群众议论之口!糊弄群众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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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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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09:19
稍安勿躁,什么叫就孩子上学这么大点事,你仔细想想,如今的寿县办什么事不要找人?任何人有任何一点权利都会运用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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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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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09:27
教育局关于新生入学分班,教师补课,学校乱收费乱支出(中心校乱花费)等问题的回复令我们失望。
希望教育部门加快整改,以正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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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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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10:49
打击学校的这股歪风邪气!还学校一片纯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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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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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10:50
关于新生入学分班,教师补课,学校乱收费乱支出(中心校乱花费)等问题的回复令我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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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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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11:24
楼主问的好,请教育局认真回复什么叫“特殊情况”?别敷衍了事,要端正态度,认真回答网名提出的各种质疑。
12楼说的好:如今的寿县办什么事不要找人?任何人有任何一点权利都会运用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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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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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12:18
大家都行动起来,打击学校的这股歪风邪气!还学校一片纯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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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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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14:05
打击学校的这股歪风邪气!还学校一片纯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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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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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14:13
其实很好答复,规定是不能入学,特俗情况,比如你加孩子是天才,神童等,就可以照顾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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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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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跟帖时间:2012-09-07 17:30
就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问题答复如下:《义务教育法》明确: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没有特殊原因不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则违背《义务教育法》。对于不足龄儿童,由于身心发育等因素,不适应小学教育,原则上不予接收。特殊情况经家长或监护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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