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30 | 回复: 5
|
问房管局:现代汉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吗?如没成立,你们准备怎么干?
|
|
游客:102137
未注册会员
![]() |
发表于 2012-09-20 10:21:3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现代汉城小区建成已有快十年了,那么它的业委会成立了吗?如没成立,你们准备怎么干?
请给予回复。
|
|
游客:041031
未注册会员
|
沙发
跟帖时间:2012-09-20 16:10
是的,我就不知道汉城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房管局你知道吗?
|
|
游客:064520
未注册会员
|
板凳
跟帖时间:2012-09-20 18:45
据说有、但我才不信来、他们在忽悠人来是怕我们成立业委会对他们不利。我们应该成立能为我们业主办实事的业主委员会,我第一个赞同!!!!是时可以在小区张贴成立业委会告示!让广大业主们一起研究决定······
|
|
游客:100639
未注册会员
|
地板
跟帖时间:2012-09-20 22:06
成立了吗?成立管用了吗?
|
|
游客:083731
未注册会员
|
4 楼
跟帖时间:2012-09-21 08:37
第十八条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其中业主代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1/2。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相关工作。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之一,但未及时召开大会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书面报告之日起45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5日内,将其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告。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候选人条件和名单; (五)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对前款规定的内容,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将公告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全体业主。业主对业主身份、投票权数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等提出异议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或者修改,并告知异议人。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
|
寿县房管局
未注册会员
|
5 楼
跟帖时间:2012-09-21 08:48
网友您好!你所提出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实施。汉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于去年成立,具体人员请到汉城物业公司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