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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什么门诊治疗费用不给报,住院后才能给报消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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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606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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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3 10:26:0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一下,我老父亲在合肥治的胃病,但医疗费用回寿县为什么不能报,说是只有住院才能报消,不明白为什么有这个政策,既然参保了,为什么门诊治疗费用不给报,住院后才能给报消医药费用?难道说不需要住院的,我也要去住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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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新农合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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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10-15 11:22
尊敬的楼主您好: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我县新农合开展的补偿模式为住院统筹+门诊统筹+慢性病补偿模式,目前门诊统筹因受结算系统条件限制,全省各地均只在乡镇卫生院和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开展,县级以上医院暂时还不能实现门诊类费用的联网结报,您父亲是胃病,按照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办理慢性病补偿,我县规定对于同一种疾病门诊费用累计达5000元以上的可纳入慢性病补偿。具体您可以电话咨询寿县新农合管理中心0564-4022161 4108013,感谢您对我县新农合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特此回复。
寿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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