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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春镇:关于卫生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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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10:52: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寿春镇街道收卫生费,只有街道盖的章,我们咨询了物价局,说街道没收卫生费的权力!该做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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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环卫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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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10-17 15:57
社区居民卫生费收取是依据皖价服证第【2012】13070018号《服务价格登记证》,收费责任人为寿春镇环卫所,现由于寿春镇环卫所人员紧张,特委托社区进行收取。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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