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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寿县人社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单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搭接?
游客:09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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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本人农业家庭户口,农民,37岁,男。2011年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档,2012年3月14日也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档。现在在寿县一企业打工,请问: ⑴2013年,我继续在原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吗? ⑵2013年,我从现在打工的企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联系哪个部门?怎样办理?有什么样的标准或档次? 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单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互相转移吗?可以搭接吗?有几种搭接方式呢?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后,假如有一天企业解聘我这个农民工,一头塌一头码,我可能遇到什么样的困难?
游客:10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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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11-11 10:35 养老保险如何衔接,农民朋友最关切!
游客:10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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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2-11-11 10:49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单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怎样找到“最大公约数”呀?
游客: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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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2-11-11 11:03 如何调和不同群体人的利益?
寿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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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2-11-14 08:1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1、在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前,可以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理方式:向所在单位提出参保要求,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当地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保费(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最低缴费基数是2032元,单位费率20%,个人费率8%);3、可以互相转移,具体操作细则国家人社部正在制订当中;企业解聘后,如果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可以继续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缴纳保险费,如果个人不愿意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也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60周岁后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体详情请咨询我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403495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请咨询我局信息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联系电话:4108031。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