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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寿县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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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业主:   现将县物价局、县房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寿县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内容向社会公示,并征求社会广大业主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1月17日下午17点30分。 联系电话: 4025860 联系人:王康军 寿县物价局、寿县房产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寿县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非住宅物业(含已改变使用性质的住宅物业)、公寓区和别墅区(含独栋、双拼、联排、叠加)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代收代办服务、特约服务等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物业综合服务费实行等级收费管理。物业服务等级共分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四级为最低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见《寿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见《寿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基准收费标准》。基准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下限。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分等定级标准,对照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与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约定具体的服务等级标准、收费标准。报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双方约定不成或无法约定的,报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双方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公示。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 五、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标准,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对照相应的基准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与物业买受人在购房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中先期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双方约定不成或无法约定的,报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六、物业综合服务费(含住宅跃层或阁楼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 未办证的以售房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或房产测绘部门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物业综合服务费。 七、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配置要求的共用车位、车库(含地下、地面)、地面停车场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可向业主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标准见附表)。   业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八、装饰装修单位或装饰装修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饰装修垃圾的,应当缴纳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垃圾清运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下浮不限。 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损坏的,恢复、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业主(使用人)或装修单位(装修人)承担,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向县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核定或备案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核定或备案申请;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定的物业服务等级确认书; 4、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合同复印件; 5、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意见; 6、工商、税务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其它需要说明提供的相关资料。 十、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不包括电梯运行费用、二次供水运行费用、中央空调费用等。具体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双方约定可另行收取,费用应由所在楼受益住户合理承担,单独列帐,定期公布。不得以提高水、电价格的形式分摊费用。 十一、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在扣除物业管理企业代办费用后,应当将业主所得收益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70%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统筹使用,但业主大会另作决定的除外。 十二、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按规定或者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十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服务价格登记证》制度。收费前应向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和申领《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亮证收费,使用税务票据。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县物价局、县房产局寿物价〔2008〕47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寿县普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费收费标准》 2、《寿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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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11-12 11:15 附 一: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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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2-11-12 11:16 附 二:
游客:02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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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2-11-12 14:59 寿县的小区物业,一分不值。
游客:03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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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2-11-12 15:13 同是一个小区,有的阁楼计算面积,有的不计算面积。房子实际面积是一样的,付出的管理费不一样,不合理。公平合理才是基本原则。
游客:03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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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2-11-12 15:42 开发商卖房时,如果阁楼计算面积,房子单价就比较低,如果不算面积赠送,标准层单价就比较高,就是说阁楼的价值暗含到标准层里了。国家规定:2.2米以上是计算面积的。算不算不能由开发商说了算!把阁楼的价值暗含到标准层里,销售总面积减少,开发商没少卖钱,税费却减少了。另外容积率指标变低,小区性能看似提升,房子自然要好售些。鉴于阁楼的使用功能较差,又肩负整栋楼的防护功能,阁楼的管理费可以一律减免,或暗含到标准层中,即适当提高标准层的管理费标准。
游客:0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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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2-11-12 15:45 能否把我们寿县的小区服务质量等级在网上公示下!这样居民在缴费时心里更清楚接受了什么样的服务!
游客:03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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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时间:2012-11-12 15:47 另外有的小区收费积极,没有服务你们怎么处置呢!
游客:04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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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2-11-12 16:52 寿县的小区根本就没有服务,就比如现在汉城,保安在收钱的时候一次出来有10个人,平常就那一两个人,东西没了,给偷了一句不管他们的事就没了,不知道他们那面多人拿工资都在干什么
游客:08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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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2-11-12 20:36 有了以上标准,物业都按最高标准收费,业主有话说的权利吗?寿县的物业,基本只有收费,没有管理,服务质量等级的标准是什么?物业的服务能不能达到标准?达不到标准业主是否可以拒绝缴费?还有业主有没有自主选择物业的权利?
游客:09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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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2-11-14 09:47 建议:成立小区监督委员会,对其小区管理进行年度评分,合格者按标准缴费,不合者可以拒缴或者少缴。(小区监督委员会由每幢楼民主选出代表,一年一换)
游客:10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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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时间:2012-11-14 10:26 金峰财富花园是无等级的怎么收啊。
游客:05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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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时间:2012-11-15 17:16 工资没涨,物价局就把物业费涨上去了,物价局行动真快啊!把他们调到人社部去我们涨工资就快了!
游客:08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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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2-11-16 08:21 工资没涨,物价局就把物业费涨上去了,物价局行动真快啊!把他们调到人社部去我们涨工资就快了!
游客:0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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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2-11-16 09:15 请问县物价局:首先居住小区服务质量等级具体是怎么区分的?比如衡安花园小区服务等级是多少?请明确答复,别忽悠人呀。 另外,规矩把所谓的收费标准提那么高,好定了个上浮空间,这不明白着在维护房管局及其下属物业公司的利益吗?强烈要求重新修改你们的意见稿!
游客:09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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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12-11-16 09:18 怎么没见寿县物价局把寿县得房价定个标准。一年涨1000块你怎么都不管。
游客:09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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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12-11-16 09:22 我是城区一名业主,“增加物业费”请问你们增加了那些服务?????????最好把物业所担当的责任明确规定并向社会公示,(比如说现在多数小区垃圾到处乱飞、夜间噪音扰民、外来车辆占用业主停车位、污水横流、区内随地大小便、业主物品被盗等等若干现象能够做好),想信大部分城区业主都能承受适当的增加物业“管理”费。民生民意!!!!!!联系QQ:837553966
游客:09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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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12-11-16 09:24 小区根本就没有人管理,那来的等级,那来的缴费,搞不明白
游客:09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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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12-11-16 09:30 县物价局请答复:衡安花园小区服务质量等级,及其划分依据。 另外,贵局在该论坛提出物业管理费征求意见稿,把所谓的收费标准提那么高,还定了个上浮空间,还不和群众商讨贵局提出标准基数的合理性,把一些无关疼养的所谓程序拿来征求意见,这不明白着在维护房管局及其下属物业公司的利益吗?强烈要求重新修改你们的意见稿!
游客:1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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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12-11-16 12:47 目前,几乎所有的小区的看车棚的人都把自行车及电瓶车的标准提上去了,向物业及你们反映举报又推三阻四,你们为谁,帮谁,忽悠谁?
游客:12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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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跟帖时间:2012-11-16 12:50 寿县有规范服务的物业公司么?按质论价,大家觉得值得给这么高的物业费么,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