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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签订合同还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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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64316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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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8:43:1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人社局你好:
我是今年参加2012年寿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招聘的医生,怎么签订试用期合同还要收200元费用。六安的其他县好像没有这一项哦。。有文件依据吗?不明白为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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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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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11-26 10:1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根据原六安市人事局六人【2000】21号文件规定: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均应实行人事代理。我们收的195元中,其中:180元为3年的人事代理费(每年60元),15元为3年的合同鉴证费用(每年5元)。具体详情请咨询我局人才中心,联系电话:4027192。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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