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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关于正阳关镇绿洲木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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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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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19:32:54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林业部门的同志,像正阳关镇的绿洲木业可以收购大材积的原木作为加工材料么?绿洲木业不是加工枝桠材么?收购大材积原木粉碎不是浪费国家林业资源么?国家允许么?请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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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林业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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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2-11-28 10:03
正阳绿洲森工是我县重点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按照该类企业技术规程,其所用原料可为大径材,也可为枝丫材。当然,使用大径材企业会增加成本,使用枝丫材企业会提高利润。企业收购的木材主要看是不是有合法来源证明,如果是经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而采伐的林木,就是合法正当的。农民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可自主采伐出售,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国家鼓励低碳、环保,维护生态,但也鼓励适当的经济开发利用,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国家还是鼓励各类企业发展的。目前还没有看到国家出台相关木材消耗企业的禁止性规定。我国林业发展的总方针是“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在采伐量小于生长量的前提下,一个地方可以核发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采伐限额内的一定数量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经过批准采伐的林木,用于绿洲森工等企业的原料,并不违背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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