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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西园区工业用地可以随意改变用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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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0715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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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1-22 12:07:15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西园区工业用地可以随意改变用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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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国土资源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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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5-29 10:51
120715网民您好:您在政府网寿州论坛上发表关于“西园区工业用地可以随意改变用途吗”提问,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之规定,建设单位在未获得有权人民政府批准是不能擅自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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