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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扣除比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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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7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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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2-27 19:50:4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您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据我们从财政部门了解,2013年我县财拨单位缴存基数将从基本工资10%提高为全额工资10%,个人与财政配套部分同时扣缴。具体金额和缴款请向您所在中心校了解。
2013年之前寿县财政拨款单位一直按基本工资扣,是不是违反了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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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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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3-05 11:21
您好,按相关规定,目前寿县财拨单位公积金缴存没有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由于我县财政相对紧张,因此县财拨单位公积金制度本着先建立后逐年提高的方式稳步推进。
感谢您对我们业务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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