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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拥护老城区向新城区置换!大家更关注的是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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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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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2-28 08:50: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近期,有的单位已经发出通知,多数人心里是认可置换的,但是怎么操作,置换比例,差价标准、房屋户型等等,都是未知数。因此,大家都在观望,因为家家都要算账。置换工作真要落实,实现人口向老城区转移,就要给群众一点甜头。毕竟置换不是征迁,是群众主动配合政府工作。同时更要把工作细节做好,让群众最大范围的知情,就最有利于工作。盼望尽快公布置换的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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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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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2-28 09:02
建议:
一:配合复建西门,置换一块广场出来。
二:北门置换广场一块。
三:从东门--北门--西门沿内环路,距城墙150米置换出去。置换后加宽内环路,内侧全部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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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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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02-28 09:12
到底是1:1.1,还是多少,这有什么遮遮掩掩的,告诉大家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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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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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3-02-28 09:23
建议先从规划区范围内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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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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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3-02-28 09:51
建议把状元巷、南过巷、北过巷、仓巷置换出来。
南过巷、北过巷剩余中间一段,仓巷南段业已拆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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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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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3-02-28 10:17
把细则挂出来,贴出来,不要遮遮掩掩的,不要把惠民政策搞成对“特殊当官群体”的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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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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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3-02-28 16:50
感谢广大网友对房屋征收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房屋置换政策是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寿县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置换办法(试行)》政策执行。置换房屋11层的按1:1.1置换,11层以上的按1:1.15置换。相关置换办法可以参照《关于印发寿县古城区自愿出城居民住宅房屋产权置换办法(试行)的通知》寿政[2012]51号(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中查找),也可以电话咨询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联系电话:13705642694 联系人:朱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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