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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听说现在职工医保看病只能报销80%了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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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3208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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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3-03 16:32:0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请问医保中心现在职工看病报销是否只能报销80%了,是否真实?为什么,原来不是报销94% 。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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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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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3-04 09:49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按市级统筹文件规定: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一级医院个人自付6%,二级医院个人自付8%,三级医院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一级医院个人自付4%,二级医院个人自付6%,三级医院个人自付8%。一个年度内,慢性病门诊治疗在规定范围内门诊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85%)。没有报销80%的政策规定。具体详情请咨询医保中心,联系电话:4108500。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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