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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对于住院病人的指纹采集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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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203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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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09 10:42:0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对于住院病人的指纹采集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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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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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4-10 15:0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2013年,我县的企业离退休及遗属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于4月1日启动,6月30日结束,其中4月份为乡镇(社区)集中认证时间,认证地点为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认证对象参加资格认证时,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住院病人4月份能出院的,请到居住地所属乡镇(社区)参加集中认证;5月份,县社保局将派出资格认证小组到部分乡镇和社区开展补充认证,具体时间、地点请咨询本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工作人员;6月份及以后,请到县社保局进行认证并办理恢复手续。咨询电话:4036706。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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