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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由于生活困难想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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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们一家是从乡下进城打工的,已经七八年了,由于生活困难想申请廉租房,请问需要什么条件、什么手续?
寿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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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4-18 11:25 申请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家庭成员均居住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3年以上,且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具有寿春镇、八公山乡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②家庭为本县低保家庭户或低收入家庭户(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低于522元); ③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包括住房设施设备不配套,条件简陋、居住环境差。 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申请材料。按照属地申报的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 申报材料: 1、县民政部门核发的《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由社区核准并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及成员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申请人的结婚证,或者由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4、烈士遗属、残疾人等需要提供的有效证件; 5、被征收房屋家庭户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6、《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需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并取得登记备案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8、申请家庭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可在实际居住地申报,同时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该申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需申请人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