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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城 乱停车辆及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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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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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4-19 11:45:3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现代汉城小区是南门外最早的住宅小区,各种设施齐全,管理相对规范,给本地市民留下较好的口碑。可是近期的车辆乱停等问题,本人向小区提出几点疑问,也欢迎热心朋友来参与讨论:
一、本小区是住宅小区,除小车外,大型车辆应该严禁入内(搬家、救助车辆等除外),可是那些以营利为目的工程车、客运车辆、配送车经常停放在小区,甚至有时停靠在主干道上,更带安全隐患的是逆向停靠。如果对他们采取收费,请问收了多少?收到钱不该有物业独吞吧,毕竟那是大家的公共场所。如果是做人情,这是谁放行的?谁给予的权利?
二、对于本小区内有车没有车库的住户应该加强管理是必要的。如果划分停车位是不是应该公示一下,征求居民意见,本着不妨碍行人的原则,不至于造成塞车现象。可是你们呢?经常在路的2面都划上停车位,虽然是交叉的,可是极大的耽误了进出车辆,也就妨碍了行人了。 农贸市场目前没有启用,为什么不能作为临时停车场使用(当时是收费),以便分解停车压力。每部车每年360元,是谁制定的?收的钱为什么要给你们物业独吞,可是那些道路是居民共享的,是不是要拿出180元分给大家作为道路障碍补偿?
三、对于路边违规逆向停车的车辆是不是要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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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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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4-23 10:03
楼主所言极是,我也是汉城有车一族,现在物业只知道对小区内车辆划线收费,其他一概不管,天天下午把在门口要钱搞滴经个真滴样!别墅区好多家车库该住房,车也停在外面,你们咋不把、咋不去划线嘞?!
要想管好,为居民做点事,增加点收入,应该将停车位规划、收费标准、停车费使用等,经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车辆凭通行证或持卡通行,外来小客车登记放行,除搬家、救助车辆外,大型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做好以上事项,我想大家会给的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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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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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04-24 00:15
说的有道理,我还来补充一二:
一、请物业公司晚上一定派人在进小区大门处看守,不要一到天黑进门栏杆竖立老高,给人一种随便不安全感,应当24小时值班,
二、小区幼儿园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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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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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3-04-24 10:02
我来补充一句:
1、小区有不少车库都被改装成住房了,已经对四周住户构成了不便,请问这是否违规?是否要求恢复原貌?如果不取缔会不会越演越烈?
2、小区绿化带上有的被人堆上垃圾、纸板,甚至还有起炉子的;有的居然把草坪挖了种菜,请问是否要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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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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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3-05-03 15:16
你看那几个保安 一个两个没事就等于拦路抢劫看到车子来了 慌的那样 就知道要钱 到处垃圾 没人管没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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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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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3-05-03 22:03
赞楼上,现在物业只知道对小区内车辆划线收费,其他一概不管,天天下午把在门口要钱搞滴经个真滴样!别墅区好多家车库该住房,车也停在外面,你们咋不把、咋不去划线嘞?!
要想管好,为居民做点事,增加点收入,应该将停车位规划、收费标准、停车费使用等,经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车辆凭通行证或持卡通行,外来小客车登记放行,除搬家、救助车辆外,大型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做好以上事项,我想大家会给的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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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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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3-05-09 20:30
物业费收滴就跟真个滴样,楼道卫生都没人打扫。平时都是我们自己扫自家门口卫生。不知楼上几位你们楼道卫生有没有人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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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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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3-05-11 16:44
物业费收滴就跟真个滴样,楼道卫生都没人打扫。平时都是我们自己扫自家门口卫生。不知楼上几位你们楼道卫生有没有人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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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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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3-05-11 20:32
我看物业也就是成了收费的。交的物业费还不够你们花吗?真够贪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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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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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3-05-13 11:14
物业公司到底该归谁管?业主怨言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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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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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3-05-13 11:58
业主怨言多啊!可以把房子卖了,搬到月球上住,哈哈!
宽容,包容,理解。寿县从没有小区到有小区,从没有物业管理到有物业管理才几年时间,寿县人的素质也在慢慢提高,不要急不要慌,慢慢来,慢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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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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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3-05-13 12:01
我看业主应该多在一起讨论如何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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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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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3-05-13 12:22
1、小区有不少车库都被改装成住房了,已经对四周住户构成了不便,请问这是否违规?是否要求恢复原貌?如果不取缔会不会越演越烈?
2、小区绿化带上有的被人堆上垃圾、纸板,甚至还有起炉子的;有的居然把草坪挖了种菜,请问是否要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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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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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3-05-15 13:27
请问是否要取缔?垃圾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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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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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3-05-15 16:45
楼上的住房经常不自觉,向楼台下乱扔垃圾,物业从来不过问。偶有捡垃圾的也只是表面一点点,不是楼前楼后都一起打扫,有时看真的很脏,没办法,物业费也没少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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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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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
跟帖时间:2014-01-06 17:00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实施后,车辆占用共有道路或场所,物业公司向业主收费,这种现象大量存在。收取这个停车费,却没有作为广大业主共有的收入,“这在法律上,就存在问题了。”
首先,道路、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归全体业主共有。一点《物权法》第73条规定很清楚,因此,使用车位赚了钱,就应当归广大业主所有。但是,物业公司往往自收自用。有的开发商在业主入住之前,就把业主共有的车位,锁定给自己了。”
严格地讲,小区道路不能改变其性质,道路不可以买卖。“在道路上划定的车位怎么可以卖呢?道路就是道路,绿地就是绿地。划定的车位,应当抹掉。因为,小区居住环境,十分重要,不容破坏。”
打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比方,他们从你的小羊羔身上剪下羊毛,做成羊毛衫,然后再卖给你,“用你的地方,划上线后,再挣你的钱,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没有业主大会的授权,你不能随便划线,“划线了,怎么办?挣的钱,归业主共有!”
其次,这个条款,规定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可以停放车辆,但是,车位归业主共有。所以物业公司收费不能据为己有,应当属于业主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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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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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
跟帖时间:2014-01-06 17:26
我这里恳求大家,对于物业管理的服务的不到位问题。只管提,不要一提物业服务不好就讲钱,哈哈。讲钱就薄气了。物业费是我们该缴纳的,但管理不到位是我们该批评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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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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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
跟帖时间:2014-01-07 10:04
我觉得这个问题有些跑偏,应该问为什么划地为牢,还收钱。这地是物业的吗?这钱是你该收的吗?那是业主的公共用地好不好?什么委员会的没听过汉城有,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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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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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
跟帖时间:2014-01-07 10:05
本小区是住宅小区,除小车外,大型车辆应该严禁入内(搬家、救助车辆等除外),可是那些以营利为目的工程车、客运车辆、配送车经常停放在小区,甚至有时停靠在主干道上,更带安全隐患的是逆向停靠。如果对他们采取收费,请问收了多少?收到钱不该有物业独吞吧,毕竟那是大家的公共场所。如果是做人情,这是谁放行的?谁给予的权利。
这没跑偏,问的好,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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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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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
跟帖时间:2014-01-07 10:23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确需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并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另附:《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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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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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跟帖时间:2014-07-15 05:32
一楼乱建也是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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