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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管局:我想问一下像我的条件符合申请廉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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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0200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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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5-07 20:02: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房产局的领导,您们好!我丈夫于2011年去世,家里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也没有固定的住所,现在暂时居住在我的父母家里,我还有一个9岁的儿子。现在的生活一部分靠父母资助一部分靠我的打工收入。我的户口一直在父母家里孩子的户口和我的在一起。我想问一下像我的条件符合申请廉租房吗?请领导们百忙中给于答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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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房管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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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5-08 09:52
网友你好,申请廉租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具有县城规划区常住居民户口,且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取得寿春镇或八公山乡居民户口5年以上;
2、2013年低保家庭户或低收入家庭户(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低于603元);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及其以下。住房困难包括住房设施设备不配套、条件简陋、居住环境差;
具体请到所在社区提交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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