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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50岁以上可有相关优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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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1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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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5-14 11:06:5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是众兴的农村家庭,就一个女孩,今年57岁了,上级是否有什么优抚政策?如果有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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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口计生委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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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5-14 17:52
楼主你好!
如果你夫妇无违法生育史,应该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这项制度是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二)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我县从今年开始,实行计生家庭奖扶扩面。对农村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双方从50岁开始,每人每年发给奖励扶助金600元,直至达到60周岁与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接轨。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奖励扶助对象每年申报审核一次,由乡镇、村摸底申报,县级复核,发放形式为每年度兑现一次,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奖励对象“一卡通”存折账户。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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