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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现象,问市容局,工商局,交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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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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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6-01 13:49:36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有个怪现象,城管只管人行道的占道经营,但是没管出什么效果,交警队只管马路上的汽车,违章停车依旧。如果汽车听到人行道上,就什么事都没有,也不会被拍照。如果摆摊的摆到马路上,也没人来问。每天下午还没下班,十字街卖衣服和小商品的就把摊子摆到人行道和大街上了,严重的影响了人行道的行人和马路上的车辆,给十字街造成了拥堵。同时,这些无照经营者的出现,对租用门面经营的商家来说,带来了不正当的竞争,违反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请工商局的领导们也重视一下,几家单位在一块协调一下,看看具体分工一下,明确职责,否则,只会造成相互推诿扯皮,市场秩序越来越混乱。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寿县的交警只会摆手,只会管汽车,让车停,不知道行人、自行车、摩托车也属于他们呢管,从来没看到让行人小心车辆,没要走,让车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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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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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6-01 15:26
多头执法,永远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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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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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06-01 21:00
寿县特色:人行道上停汽车,特别是南街工商行门口长时间停车无人过问。交警为啥不拍照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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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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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3-06-02 16:16
是啊,车再多人行道也不能随意停车啊,人行道是给行人走路的,你停车了人们怎么走路,必须加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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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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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3-06-02 21:56
怪现象,问市容局,工商局,交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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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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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跟帖时间:2013-06-02 22:32
2楼是摆摊的吧?工商银行门口是停车位。是不是影响你摆摊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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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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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跟帖时间:2013-06-03 09:40
外地做得比较好,人行道乱停机动车,由城管局拍照处罚,一周内不接受处罚的,交交警队处罚并扣分,建议县政府协调两部门拿出切实可行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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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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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跟帖时间:2013-06-04 00:03
市容局! 工商局!交警队!我们期待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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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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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
跟帖时间:2013-06-04 09:41
寿县的街本来就不宽,两边还停上车,在加上实验小学孩子上学放学、西门维修、怎么能不堵啊!希望有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别再推来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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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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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
跟帖时间:2013-06-04 10:21
外地做得比较好,人行道乱停机动车,由城管局拍照处罚,一周内不接受处罚的,交交警队处罚并扣分,建议县政府协调两部门拿出切实可行措施予以解决.。这到是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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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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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
跟帖时间:2013-06-07 10:37
网民朋友:
你好!夜市摊点属近两年在各大城市的一项新生事物,鉴于你提出的十字街夜市摊点问题,我局已安排专人在下班之后对此路段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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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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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
跟帖时间:2013-06-12 20:08
多年来占道经营现象从未改变过,有关部门干嘛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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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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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
跟帖时间:2013-06-13 15:39
5楼的,难道南街工商银行门口的人行道也成了停车位,人家指的是”人行道“不是马路,是不是银行有钱特殊,人行道可以做为停车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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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8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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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
跟帖时间:2013-06-13 20:40
网友您好:政府要面子,部门要位子,摊贩要肚子,市民要方便。因此,每个单独个体的要求都是合理的,但部门出于3个矛盾中,很难处理,很难协调矛盾的平衡性。因此,要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支持,少一份牢骚,少一份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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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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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
跟帖时间:2013-06-14 16:54
网民朋友:
你好!夜市摊点属近两年在各大城市的一项新生事物,鉴于你提出的十字街夜市摊点问题,我局已安排专人在下班之后对此路段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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