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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镇:镇政府不作为,为违法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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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9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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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6-27 21:43:3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我们是寿县板桥镇板桥村张郢村民组农民,板桥金龙养殖场违法建设几千平方米,无证搞房地产开发。在原租借我们村民组耕地用于水产养殖的地块上,改变土地用途,大肆建设商品房。我们都是农民,耕地是我们的命根子,租借到期后,上面是商品房,如何耕种?我们几次到镇政府反映情况,镇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诿,为违法建设当保护伞,使板桥金龙养殖场违法建设继续施工。
板桥镇板桥村张郢村民组全体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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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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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6-28 10:45
板桥镇党委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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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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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06-29 22:04
一丘之貉。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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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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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3-07-01 10:09
一丘之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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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板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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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3-07-01 17:03
板桥镇金龙养殖场是板桥镇征用原板桥村部分地块及低洼地建设的以养殖甲鱼苗为主的特种养殖场,承包给李景龙,在经营期间,由于特种养殖前景不好,在2012年左右基本处于停产状态。2006年镇招商引资拟扩建金龙养殖场,允许投资者在养殖基地南部建设办公场所,后因投资不到位,镇责令停止该办公场所建设。2013年镇为了盘活存量土地,准备开发金龙养殖场南部地块(即后投资者建设的办公地块)。国土局土地预审,发现已立项审批,目前按规定正在报批中。
今年5月份后,投资者又重新建设办公场所,镇再次责令其停建,迎河国土中心所、建设中心所分别下停建通知书。该地块是板桥镇征用原板桥村的土地,和群众签定了征地协议。群众的征地补偿款也全部补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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