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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咨询准生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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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0429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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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7-03 10:04:2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本人在6月份刚结婚(双方均达到晚婚晚育年龄),初婚未育,一直来均在上海打工,打算在今年下半年要小孩,计划小孩落户在我户口所在地:本人是双桥镇尚庙村人,妻子是湖南外地人;之前听同村人说异地婚姻领取准生证的流程是非常麻烦和复杂的事情,而且听说怀孕后才可以回去申领准生证;固有如下几个疑问,还请知情的热心贴友帮忙解答下,非常感谢:
1.本人(30岁)和妻子,均属于初婚未育,而且均是达到晚婚年龄:未怀孕情况下,可否提前领取准生证?
2.异地婚姻,领取准生证流程是咋样的?办理准生证,可否将夫妻双方结婚证以及身份证寄送给家里父母帮忙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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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口计生委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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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7-04 10:59
楼主你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应当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并于生育后45日内办理生育登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妊娠登记和生育登记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生殖保健服务证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生殖保健服务证(一孩生育证)办理程序
一、办证条件和要求
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有稳定工作且有长期居住趋势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
二、办证应当提供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生殖保健服务证申请表》(可网上填写提交或现场填写);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
(4)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或卫生部门出具的女方孕育情况检查证明;
夫妻双方户籍在外省的,还应提供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三、办证时限
乡镇计生办自收齐材料之日起,对本省户籍的,在10个工作日内;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外省户籍的,对材料齐全,经核实符合生育条件的,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及时发证。
四、办证费用:免费领取。
(政策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你夫妇可在孕期内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在各种证件齐全的情况下,可以由家里父母代为办理。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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