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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沟镇:独生子女证的办理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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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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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02 13:25:1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你好,
我的父母(均为48周岁)均为寿县涧沟镇农村户口,我的户口已转出至上海(25周岁,上海读研硕士毕业后直接留沪工作),确为独生子家庭,而在我刚出世的时候(当时在淮南居住)家中被盗,我的相关出生证明等等材料一并丢失,至今父母也没有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自然也未享受对应奖励和补贴。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家应该找哪个具体部门并提供什么材料才能办理《独身子女光荣证》。可有相应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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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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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8-09 17:29
网友你好!
办理和子女超过16周岁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提供材料
如实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提供婴儿出生证明,夫妻和子女三人合影照片二张,一孩准生证(服务卡)或者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由双方的所在村(居)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在表上签署证明意见,乡镇计生办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对象,将书面告知; 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对象,予以办理。
四、说明
超过16周岁的独生子女可以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如需咨询,请致电0564-4377333,437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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