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论坛首页 > 百姓话题
返回列表 发帖 回复
计生委:顶替别的育龄妇女参加妇检,这样合法吗?
游客:103440
  • 1 主题
  • 0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楼主
我的家属已经结扎多年,每次计划生育妇检,怎么村干部到家找我的爱人,顶替别的育龄妇女参加妇检。请问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 领导,村干部这样做合法吗?谢谢领导百忙中予以答复。
游客:113307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沙发
跟帖时间:2013-08-07 11:33 你就找事的,你说违法不?还要问,你要举报就直接举报,何必在外围转3圈,累。你知道领导忙,还叫领导百忙之中来回答你无聊的问题,其实你知道是违法,
游客:025643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板凳
跟帖时间:2013-08-07 14:56 村干部违法,你也违法,明摆着的吗!
游客:033105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地板
跟帖时间:2013-08-07 15:31 据说顶替一次可得50元钱劳务费,楼主可能得了不少钱了吧.
游客:040757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4 楼
跟帖时间:2013-08-07 16:07 这个问题有深层次的原因,干过计生的都知道,现在的计划生育是漏洞百出,靠孕检来遏制计划外生育也形同虚设,只抓老实人,想生的根本控制不住,只会劳民伤财,只会脱离群众,只会拿计划生育是国策来吓唬人。
游客:051818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5 楼
跟帖时间:2013-08-07 17:18 干过计生的都知道,现在的计划生育是漏洞百出,靠孕检来遏制计划外生育也形同虚设,只抓老实人,想生的根本控制不住,只会劳民伤财,只会脱离群众,只会拿计划生育是国策来吓唬人
寿县人口计生委
  • 0 主题
  • 1 帖子
  • 0 积分
未注册会员
6 楼
跟帖时间:2013-08-08 16:12 楼主你好!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顶替妇检是造假行为,将会受到严肃处理,你夫妇应该自觉抵制!你可拨打0564-4021823,4038226举报,我们将认真调查处理。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