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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退役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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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1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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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13 13:56:4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民政部门领导你们好,我是即将在部队退役的四级警士长(原四级士官),请问今年转业或复原寿县执行什么政策,复原的话地方有补助吗?2012年是什么政策能告知一下吗?作为参考。如果时间方便的话请详细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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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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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8-13 15:37
安徽省民政厅有文件,按照部队给的退役金的数额1:1地方另外给予补助,寿县执行这个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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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3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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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08-14 15:36
是要把政策给这些当兵的说清楚,回家办点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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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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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3-08-15 16:0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安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问题我们回复如下:
服役年满12年以上,选择在部队复员的,地方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寿政〔2013〕13号)精神,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每服役满一年,补助4500元,荣获二等功增发10%,荣获三等功增发5%,多次立功,按等级最高一次计算,不累计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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