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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办理了慢性重症的人在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住院也可以直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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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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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29 17:08:59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住在老城区,职工医保办理了慢性重症的病人为了方便在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住院也可以直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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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3614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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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8-29 17:36
请再解答一个问题:离休人员在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住院可以吗?能予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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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04646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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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跟帖时间:2013-08-30 10:46
人呢?怎么没人解答啊?县医院不在老城区留一个医疗点和一定的病区太没有道理了。没有在新城区购房或者暂时出不了城的人就该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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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42152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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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跟帖时间:2013-08-30 16:21
县医院不在老城区留一个医疗点和一定的病区太没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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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社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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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跟帖时间:2013-08-30 17:3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留言,对您的留言我们答复如下:城镇职工享受慢性重症医疗待遇的,如果你选定寿春镇中心卫生院为你的定点购药医院,请持社会保障卡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33、34号窗口办理在寿春镇中心卫生院的联网手续,开通后就可以持卡在选定的定点医院直接划卡结算。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县医保中心窗口,联系电话:4108005。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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