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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请问2013年在部队即将转业的士官(12年以上)回寿县后还安置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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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051932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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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08-30 17:19:3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民政部门的领导:请问2013年在部队即将转业的士官(12年以上)回寿县后还安置工作吗?能介绍一下政策吗?感谢你们百忙之中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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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民政局
未注册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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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跟帖时间:2013-09-02 10:57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安置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寿政〔2013〕13号)精神,服现役满12年以上转业士官,平时荣获个人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以及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没有在部队选择自主择业,由省政府安置部门向规模以上企业等下达安置指标,并统一组织考核考试,实行择优录取,安置工作。未被录取的,又不愿自谋职业的上述人员由县政府下达计划安置到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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